合人口委〔2008〕6号
各县、区、开发区人口计生委:
根据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《关于下达2008年度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分配计划的通知》(皖人口委〔2008〕10号)文件的要求,结合各县区上报的2008年度计划生育避孕药具需求计划,现将合肥市2008年度避孕药具分配计划下达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1、各县区要根据本辖区的实际用药情况,科学地编制避孕药具计划,合理进行计划分解,做到既要保证供应,又要避免积压浪费。
2、继续加强免费避孕药具的“批号管理”,每一个批次的药具,均要逐个逐级登记。并注意加强药具发放过程中的质量监督。
3、药具调拨要严格执行“先进先出、先产先出”的原则,避免过期报损。
4、各地要根据本辖区避孕药具供应的变化情况,加快调拨速度,确保药具供应充足。出现药具供应量不足,及时向市站申请追加计划,予以增补。
5、要加强质量管理,确保2008年度避孕药具免费供应工作顺利进行。
附件: 08年药具分配计划.xls
二○○八年三月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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